
山东沂源农商行被罚123.8万,责任人共被罚4.5万
山东沂源农商行因违规行为被罚款高达123.8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罚款共计4.5万元,这一事件反映了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提醒银行加强内部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麻辣新闻7月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对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123.8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唐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3万元罚款。时任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李某浩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5万元罚款。